立法院昨天(5/16)三讀通過了「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這次修法有多項重大變革:包括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由五級調整為六級;增加所得淨額超過一千萬元,適用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調整境內居住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為原可扣抵稅額的一半。
而這次修法的主要方向為,一般人可減稅,富人需加稅。這個方向看起來很合理,但實際上呢?實際上的狀況,聽聽阿基師怎麼說就知道了。(富人稅開徵!阿基師批財長:欺負我)
阿基師雖稱不上是一般人,但至少他的言行都是深受廣大民眾所景仰的,但這樣的話從他的口中說出來,是否隱含了某些意義呢?
阿基師之所以抱怨,原因當然就在於他是屬於所得淨額高於一千萬的族群,所以以後得繳更多的個人所得稅。依我個人的解讀,他並不是不願意繳稅,而是他認為,他每天辛苦工作十幾個小時,所賺的錢都是正正當當的,為何政府卻把他當做和那些炒股炒房的富人一樣,想要從他辛苦的工作收入當中拿走這麼多稅呢?
相信即使我們的所得淨額還不及一千萬這麼高,還是有很多高所得者會有這樣的感覺:我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收入,難道就只是為了繳更多稅給政府嗎?
雖然聽起來很刺耳,不過是的!如果我們只是每天花十幾個小時努力工作提高收入,那就真的只能是為了這個目的。畢竟目前的所得稅法是依照所得收入高低來當做課稅基礎,換句話說,並不是以我們賺錢的方式、付出的時間、勞力來做為衡量的基礎。
所以如果我們除了工作收入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的理財收入,那就真的像是懲罰辛苦工作的人一樣,工作越努力,稅課越重。反倒是懂得善用各種資源、管道、工具的真正富人,可以用同樣的時間,賺取一般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而像阿基師這類學有專精、認真努力工作以至於收入高人一等的"富人",反倒成了這次稅法修正中的受害者了。
從古至今,很多人都會有所謂的仇富心態,認為富人之所以富,一定是用很多不正當的手段賺取而來。也因此,對於課徵富人稅的的政策,大多數民眾是舉雙手贊成的。可是,如果哪一天,我們也像阿基師一樣,因為努力工作,而成了眾人眼中的富人時,我們會覺得自己賺的錢很不正當嗎?我們一定也會認同阿基師所說的:『只要富人的錢是正當賺來的,就不要仇富,否則富會愈離愈遠。』
個人也認為,阿基師絕對不是一般人眼中大富大貴又缺德的富人,但這樣的稅法修正對於像他這樣辛苦工作的人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但如果他能夠把他辛苦賺來的錢,不要只是"存"起來,而是作更好的配置運用的話,那他一樣可以賺正當的錢,但卻可以省下不少自己賺錢的時間,而多出更多可以用來回饋社會的事了。
就算還是得繳一樣多的稅,但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所賺的錢、繳的稅,和一"年"工作十幾個小時賺的錢、繳的稅,那個會讓你比較心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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