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篇:案例10:我要繼續繳這個儲蓄險嗎?(上)
為什麼我們需要先算出個案母親所購買的儲蓄險內部報酬率(IRR)呢?原因就在於如果沒有內部報酬率來做為衡量基準的話,我們是無法確實評估這張儲蓄險究竟適不適合繼續持有了。
不過由於儲蓄險的內部報酬率是隨著每年的支出與領回,而會有所不同的,這一點與一般定存每年的報酬率就是由定存利率所決定很不一樣。因此,在評估儲蓄險究竟適不適合再繼續持有的關鍵就在於,我們會在什麼時候用到這筆錢。
好比說,如果個案是打算繳費二十年期滿就立刻解約領回,光從每五年已領回的金額來看,就可以很明顯看出所領回的總金額是連二十年所付出保費的都不如,通常就算加上所能領回的解約金,在剛繳完二十年保費時解約,也絕對是不足所繳保費的。
那要到什麼時候解約才會比定存好呢?由於個案並沒有提供該儲蓄險每年的解約金數字,我們並無法詳細評估出哪一年解約會剛好可以打敗定存,但若單純從可領回的金額來看,就至少必須要在第35個保單年度時,也就是繳費期滿後需再過15年以後才能超過所繳保費,有1.49%的內部報酬率。至於是否有超越當時的定存利率,就必須加上解約金做計算,然後再與當時的定存利率做比較才行。
所以如要確實評估這張儲蓄險的好壞,還是得了解個案未來將如何利用這筆資金才行。其次,若個案決定要將其解約,並改投資基金,也得先確定自己有能力可以至少超越當年度定存的投資報酬率才行,否則也只是白白把原本想用來賺取較高報酬的資金花掉而已。
因此,總的來說,對於社會新鮮人在剛出社會進行自身的財務規劃時,最好還是先好好思考未來有哪些事情想完成?何時完成?然後再依據手中所擁有的資源來做規劃調整。如果短時間內還無任何頭緒,而收入上也還足以支應過去父母幫忙投保的任何險種的話,最好暫時還是先不做任何變動比較好。畢竟過去父母已經為自己繳了一陣子,如果自己在還未有任何明確想法之前,就貿然做解約處理,恐怕就浪費父母當初的好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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