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討論:
這幾天和我討論以他目前身家約可投資100萬美金(算蠻有錢的),但他想詢問有沒有那種每年穩定報酬率10%以上的產品且是固定收益,這樣他錢滾錢一年也有10萬美金(約330萬台幣)收入,這樣即使沒工作要養一家四口應是綽綽有餘。
請問網上理財高手有這樣的投資商品或policy請不吝指教, 感謝。
(轉貼編修自:ptt實業坊CFP版,發文日期:2007/04/14)
相信很多對投資理財沒什麼概念的朋友,都很常問類似的問題:有沒有穩定收益、高報酬而且低風險的投資商品啊?我的回答是:當然沒有!而且如果有人告訴你有,那他肯定是個騙子!要不然,就是他隱藏了很多"但書"沒有告訴你。
我們假設一個狀況,如果有人拿了一大筆錢讓我們幫忙投資,但條件是每年都有固定的投報率,那我們應該承諾給對方多少報酬率?
如果我們是個負責任的人,而且希望對方能夠持續把錢交給我們投資的話,我們一定會把這個承諾的報酬率設定在一個自己絕對可以達到的數字,這樣才可以提供固定且持續的報酬給對方,而且不會中斷,對方也才願意持續地讓我們幫忙他投資,對吧?
假設這筆資金有一億好了,因為我們很負責任,所以承諾地報酬率一定會給,那我們該怎麼樣配置這筆資金呢?我們可以把至少八成的資金配置在固定利率的商品用來創造穩定收益的報酬。而固定利率的商品中,公債算是最穩定且最安全的了。然而因為目前是處於低利的環境,債券利率雖然已經比定存利率高,但其實也高不了多少,以最近期(民國103年)發售的30年期政府公債票面利率為例則為2.25%。如果用八成的資金(八千萬)買進此30年期公債的話,則每年將可以配發180萬元的債息,於是我們便可以以這每年穩定配發的180萬債息配發給委託人。如此一來,委託人每年所獲得的基本投報率是多少呢?答案是1.8%(180萬/1億)。
於是委託人每年可以獲得的投報率將會是1.8%,再加上接受委託的我們保守估計用剩下的兩成資金可以每年達成的報酬率了。假設我們很厲害,這兩成資金每年差不多可以賺取10~30%的獲利率,相對於原始資金1億則為2~6%。因此合計起來,每年將有3.8~7.8%的投報率。
因為當初的約定是,每年有固定且持續的投報率,所以在一開始時我們就必須先和委託人約定一個固定數字,那我們所訂出來的數字必定是落在3.8~7.8%之間才行。如果我們過去投資的投報率是在10~30%之間,但通常比較接近15%的話,那也許我們就會訂出4.8%的數字。那多賺的呢?那就會變成委託人給我們的績效獎金了。不過因為每年我們的投報率並不一定,所以可能會有低於4.8%的時候,但我們因為承諾而必須同樣支付4.8%的收益給委託人,所以這筆績效費同時也是作為給付未來報酬率較差時,補足所承諾收益數字的緩衝資金。
不曉得你看出來沒,如果要承諾多高的報酬率,接受委託進行投資的人必須要有能力創造更高的報酬才可以。當然所舉了例子是比較保守的配置方式,比較積極的話,則是把購買固定收益的債券部位減少,而增加可以創造更高報酬了部位。當然,這相對地也提高了能否達成所承諾報酬的風險。
當然也會有那種自己過去平均報酬都是落在10~30%左右,因此就直接把全部的資金部位都用來進行高風險的投資,然後就直接承諾委託人10%固定收益的方式。當然如果順利的話,委託人可以獲得相當豐厚的報酬。但如果不順利的話呢?那可能會把委託的資金給通通虧掉了。如果接受委託的機構或投資人有足夠的風險意識與責任,是絕對不應該讓委託人承受這麼高的投資風險才對。
(未完待續)
相信很多對投資理財沒什麼概念的朋友,都很常問類似的問題:有沒有穩定收益、高報酬而且低風險的投資商品啊?我的回答是:當然沒有!而且如果有人告訴你有,那他肯定是個騙子!要不然,就是他隱藏了很多"但書"沒有告訴你。
我們假設一個狀況,如果有人拿了一大筆錢讓我們幫忙投資,但條件是每年都有固定的投報率,那我們應該承諾給對方多少報酬率?
如果我們是個負責任的人,而且希望對方能夠持續把錢交給我們投資的話,我們一定會把這個承諾的報酬率設定在一個自己絕對可以達到的數字,這樣才可以提供固定且持續的報酬給對方,而且不會中斷,對方也才願意持續地讓我們幫忙他投資,對吧?
假設這筆資金有一億好了,因為我們很負責任,所以承諾地報酬率一定會給,那我們該怎麼樣配置這筆資金呢?我們可以把至少八成的資金配置在固定利率的商品用來創造穩定收益的報酬。而固定利率的商品中,公債算是最穩定且最安全的了。然而因為目前是處於低利的環境,債券利率雖然已經比定存利率高,但其實也高不了多少,以最近期(民國103年)發售的30年期政府公債票面利率為例則為2.25%。如果用八成的資金(八千萬)買進此30年期公債的話,則每年將可以配發180萬元的債息,於是我們便可以以這每年穩定配發的180萬債息配發給委託人。如此一來,委託人每年所獲得的基本投報率是多少呢?答案是1.8%(180萬/1億)。
於是委託人每年可以獲得的投報率將會是1.8%,再加上接受委託的我們保守估計用剩下的兩成資金可以每年達成的報酬率了。假設我們很厲害,這兩成資金每年差不多可以賺取10~30%的獲利率,相對於原始資金1億則為2~6%。因此合計起來,每年將有3.8~7.8%的投報率。
因為當初的約定是,每年有固定且持續的投報率,所以在一開始時我們就必須先和委託人約定一個固定數字,那我們所訂出來的數字必定是落在3.8~7.8%之間才行。如果我們過去投資的投報率是在10~30%之間,但通常比較接近15%的話,那也許我們就會訂出4.8%的數字。那多賺的呢?那就會變成委託人給我們的績效獎金了。不過因為每年我們的投報率並不一定,所以可能會有低於4.8%的時候,但我們因為承諾而必須同樣支付4.8%的收益給委託人,所以這筆績效費同時也是作為給付未來報酬率較差時,補足所承諾收益數字的緩衝資金。
不曉得你看出來沒,如果要承諾多高的報酬率,接受委託進行投資的人必須要有能力創造更高的報酬才可以。當然所舉了例子是比較保守的配置方式,比較積極的話,則是把購買固定收益的債券部位減少,而增加可以創造更高報酬了部位。當然,這相對地也提高了能否達成所承諾報酬的風險。
當然也會有那種自己過去平均報酬都是落在10~30%左右,因此就直接把全部的資金部位都用來進行高風險的投資,然後就直接承諾委託人10%固定收益的方式。當然如果順利的話,委託人可以獲得相當豐厚的報酬。但如果不順利的話呢?那可能會把委託的資金給通通虧掉了。如果接受委託的機構或投資人有足夠的風險意識與責任,是絕對不應該讓委託人承受這麼高的投資風險才對。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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