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討論:
下個月即將步入人生的另外一個階段,但是迎面而來的便是龐大的房貸壓力。高達750萬的房貸,每個月要繳四萬塊,和老婆兩人的薪水加起來也不過八萬多一點,一半以上的薪水要繳貸款。以後還要生活費、房子的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車子的油費,小孩子兩年後出生的花費不敢想像。兩邊的父母都已明白表示,不會幫忙帶小孩,所以保母費也是預算中的。想起來真的很巨大很可怕。
想請教板上的理財達人們,像我們這樣的情形該如何儲蓄呢?唉...謝謝!
補充:
關於房子部分:房子已經買了,是預售屋,近期已交屋,準備裝潢,預售屋的問題實在不少...
關於目前的資金配置部分:坦白說,還沒結婚前,我們都很愛亂花錢,吃好的、用好的,又愛上電影院,所以實在沒存啥錢。目前兩人的存款只有不到七十萬,其中部分是基金,從去年開始陸續購買兩筆定期定額的基金,各為每月6000元、10000元。計畫是小孩子的教育基金,或是兩人的養老基金。但是這個月開始有了房貸的壓力,兩筆基金看樣子得做些調整了。
沒想到,結了婚,生活卻變的如此辛苦.........
(轉貼編修自:ptt實業坊CFP版,發文日期:2007/04/08)
在台灣人的觀念中,買房、成家,似乎一直都是綁在一起的。也有聽過不少情侶遲遲不敢結婚的原因,就是因為買不起房子。然而買了房子然後結婚真的有比較好嗎?從上面的例子看起來,似乎並不是每對新婚夫妻都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對多數人來說,買房應該就是僅次於結婚之後最重大的事吧!然而卻不是所有人在購屋前都和結婚前一樣,是審慎評估過才做決定的。不少人急於購屋的理由,多半是:『現在不買,以後就買不起了。』而這樣的動機正巧與投資市場上追高的投資人相類似:『現在不追,就會少賺很多了。』
不過這兩者畢竟還是有些不同,因為有些人以超出現有經濟能力買房,部分原因也是期望自己能夠透過房貸壓力,強迫自己多賺點錢,好讓自己可以有個可以安身立命、養兒育女的地方。
只不過,這個強迫自己賺錢的方式,卻不是所有人都適用的。怎麼說呢?有些朋友的工作就是固定薪資,根本沒有任何機會可以額外增加收入。就算想兼差,也沒有辦法空出時間來,這樣的狀況,就根本不適合靠著房貸壓力來達到強迫儲蓄的目的。也許他可能會為了還房貸,轉而從事可以挑戰高薪的業務工作。但業務工作畢竟不是適合所有人,勉強轉換工作性質,換來的可能會比原本的工作還不如的收入水準罷了。
而哪些工作性質是比較適合以買房揹房貸的方式來強迫儲蓄呢?以賺取佣金的業務性質工作當然是最直接可以聯想到的,其他如作家、演藝人員、老闆之類,不是以領取固定薪資的工作,或雖然是固定薪資,卻仍是有機會以績效獎金等名目,賺取超過固定薪資的工作,才是比較有機會透過多花時間而獲得較高回報的。然而從事這些工作通常也都需要有日積月累的經驗,才有可能獲取相對應的回報,半路出家是不太可能的。
那代表固定薪資的上班族完全沒機會嗎?倒也不是,如果透過努力工作而得到升遷機會的話,也是可以有獲得較高程度的加薪機會,不過幅度彈性應該還是沒有非固定薪資工作者來得大才對。
(未完待續)
在台灣人的觀念中,買房、成家,似乎一直都是綁在一起的。也有聽過不少情侶遲遲不敢結婚的原因,就是因為買不起房子。然而買了房子然後結婚真的有比較好嗎?從上面的例子看起來,似乎並不是每對新婚夫妻都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對多數人來說,買房應該就是僅次於結婚之後最重大的事吧!然而卻不是所有人在購屋前都和結婚前一樣,是審慎評估過才做決定的。不少人急於購屋的理由,多半是:『現在不買,以後就買不起了。』而這樣的動機正巧與投資市場上追高的投資人相類似:『現在不追,就會少賺很多了。』
不過這兩者畢竟還是有些不同,因為有些人以超出現有經濟能力買房,部分原因也是期望自己能夠透過房貸壓力,強迫自己多賺點錢,好讓自己可以有個可以安身立命、養兒育女的地方。
只不過,這個強迫自己賺錢的方式,卻不是所有人都適用的。怎麼說呢?有些朋友的工作就是固定薪資,根本沒有任何機會可以額外增加收入。就算想兼差,也沒有辦法空出時間來,這樣的狀況,就根本不適合靠著房貸壓力來達到強迫儲蓄的目的。也許他可能會為了還房貸,轉而從事可以挑戰高薪的業務工作。但業務工作畢竟不是適合所有人,勉強轉換工作性質,換來的可能會比原本的工作還不如的收入水準罷了。
而哪些工作性質是比較適合以買房揹房貸的方式來強迫儲蓄呢?以賺取佣金的業務性質工作當然是最直接可以聯想到的,其他如作家、演藝人員、老闆之類,不是以領取固定薪資的工作,或雖然是固定薪資,卻仍是有機會以績效獎金等名目,賺取超過固定薪資的工作,才是比較有機會透過多花時間而獲得較高回報的。然而從事這些工作通常也都需要有日積月累的經驗,才有可能獲取相對應的回報,半路出家是不太可能的。
那代表固定薪資的上班族完全沒機會嗎?倒也不是,如果透過努力工作而得到升遷機會的話,也是可以有獲得較高程度的加薪機會,不過幅度彈性應該還是沒有非固定薪資工作者來得大才對。
(未完待續)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