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在進行自己財務目標規劃時都會碰到一個問題:究竟是該同時準備呢?還是一個接著一個的達成呢?
在決定該如何做之前,我們得先幫我們所期望達成的財務目標分成兩大類。第一大類,是屬於彼此毫無關連性,可獨立完成,不需要先達到某個標準就可以進行準備的。第二大類,則是具有階段性的,必須先完成前一項,之後才能朝後一項邁進的。
以結婚、買房為例,結婚和買房其實是可以各自獨立完成的,並不一定得先結婚才能買房,或是先買房才能結婚的問題,因此,結婚和買房就可以歸為第一大類的財務目標。
然而生子和準備子女教育金則是需要先有了孩子,才會有後續的教育問題。雖然不少新婚夫婦會在婚後就開始準備子女的教育金,然而即便如此,也都應該要預先規劃好生幾胎的問題,而不太會突然就冒出想要準備教育金的人生目標。正因為如此,這兩項財務目標是有先後順序的,一定是先有生子的目標,才會有教育金的目標, 所以就可以歸為第二大類的財務目標。
但為什麼要區分為兩大類呢?原因在於,第一大類的目標,通常會因為目標所需金額的大小,而會有達成的時間長短問題。所需金額小的,可以在短期內達成,而所需金額大的,就必須花較長的時間準備才能達成。卻也因為需要較長時間,不少人會傾向先完成金額小的目標,才來準備金額大的目標。
然而如果是在兩項目標都是必須完成的前提之下,這麼做反而會讓金額大的目標達成日更加遙遙無期了。因為我們為了完成小的,就已經先把好不容易累積到的資產全用上了,之後要完成大的目標,當然就非得從頭開始不可。
然而就因為金額大的目標,需要比較長的準備時間,因此就更加需要運用到時間價值來做複利增值、累積,才得以儘可能地縮短目標的達成時間。所以如果我們在準備所需金額大的目標時,是以階段性完成的話,勢必會讓大的目標完成日越拖越久,最後甚至放棄。
因此對於第一大類的財務目標,比較適合用分頭並進的方式來做準備,也就是說要分開管理、同時進行。這麼做當然多少會影響短期內就可達成的小型目標完成時間,但卻可確保我們人生的每個重要目標都能順利完成。
相反的,第二大類的財務目標,則適合採取階段性的準備方式,也就是可以一邊進行,一邊準備的方式。因為此類目標的特點就是,必須先完成前一項,後一項才得以完成。因此,在準備這一大類目標時,我們必須先預想到每個階段財務目標可能的支出金額,然後才來決定應該在一開始的時候怎麼做準備。
而必須注意的是,我們的財務目標中可能會有不只一項第二大類這種階段性的目標,而既然是不同項,就得用如同第一大類分頭並進的準備方式。
舉例來說,假設我們有A、B、C三項第一大類目標,而有D1、D2、D3、E1、E2(D、E為不同項目,而1、2、3則各為該項目的執行順序)等第二大類的財務目標時,則A、B、C、D、E就應該用分頭並進的準備方式,而D、E當中的階段性目標D1、D2、D3、E1、E2,則會在D、E的準備期間中依序被完成了。
如此一來,每個項目的財務目標就可以在我們的人生中依序被完成,而不會有最後被迫放棄的狀況發生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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